對欠錢不還的人辦法是什麼?

一、對欠錢不還的人最好辦法是什麼?

對欠錢不還的人辦法是什麼?

1、對付欠錢不還的可以先採取個人催收的方式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

2、如果經過催款還是不還,就應當拿起法律武器,主動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解決,勝訴後,還是不履行法院判決,就申請法院強 欠款。

對付欠錢不還的可以去法院起訴他。欠錢不還屬於違法行爲,可以使用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請求法院勒令欠債者還錢。法院是會管這事。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欠錢不還的訴訟請求包括什麼?

通常來說起訴狀內容應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以及電話號碼。二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如請求債務人償還本金及利息。三有事實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條爲證約定某年某月某日償還,借款期滿被告一直拒絕還款,雙方多次交涉無果,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支援原告訴訟請求,尾部應寫明起訴至某法院,最後原告簽字捺印或蓋章,寫明日期。起訴欠錢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有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對一審不服需要上訴的,二審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針對欠錢不還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還不還錢,債務人就需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債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