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領導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離職了領導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離職了領導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1、協商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透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援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爲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訴訟。

訴訟俗稱打官司,也就是說當事人雙方透過訴訟的程序來解決糾紛。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採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二、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會有什麼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欠錢不還可以選擇的解決方法還是比較多的,主要是有些人在打官司的過程中自己不懂得收集證據,對於已經離職的這部分員工來講,要注意區分一下所謂的領導欠錢不還,如果拖欠的是自己的工資的話,實際上是公司要對此負法律責任的,而不是某一位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