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主物與非無主物的歸屬界定是什麼?

對於有主物有非無主物,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們知道,有主物是這個物品她有所有權,我們如果撿到一定要及時歸還有主物,不然對方可以告你侵佔。至於無主物,一般它是沒有所有權的,誰撿到誰就可以佔爲己有,那麼有主物與非無主物的歸屬界定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爲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有主物與非無主物的歸屬界定是什麼?

一、有主物與非無主物的歸屬界定

(一)、《民法通則》中的歸屬界定

根據《民法通則》,無主物是指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可以分爲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和非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是指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而關於無主物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按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但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而正是由於法律中對於具體無主物是否特別規定中存在的歧義,導致了無主物的確定以及其歸屬問題一直十分的棘手。

二、無主物歸屬發展趨勢

在未來的社會發展中,類似於“狗頭金”這樣的問題將會層出不窮,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不是當這些問題出現的時候如何去界定無主物的歸屬,而是要從立法的源頭做起,讓這些無主物範圍的界定以及歸屬問題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並且這些法律不但不存在空白、模糊不清的區域而且能夠對無主物範圍的界定以及歸屬問題解決的合情合理。要想做到這樣,那麼首先在《民法通則》中確定好有主物和無主物的明顯界限以及其適應的法律範圍;

其次,明確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和非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之間的差異性,結合當下出現的有關無主物範圍界定的社會問題,總結性的就這些無主物的歸屬問題從法律角度予以確定,爲之後的無主物範圍界定以及歸屬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同時,正視我國法律中的“無主物的範圍過於侷限”以及“國家專屬物權範圍過寬”等問題,考慮國家專屬物的範圍界定問題,合理的擴大無主物的歸私人所屬的範圍界定,修改公有主義體制,讓類似“狗頭金”這一類無主物能夠歸國家所有,同時考慮拾到者的所有權價值。總而言之,國家應該重新界定無主物範圍確定其法律地位,弱化公有主義立法例,建立起更爲合理的無主物所有權取得制度,讓類似“狗頭金”這一類的無主物問題不再是社會爭議的焦點。

對於有主物與非無主物的歸屬界定,從文章中我們知道,無主物是屬於搶先佔得的原則,它是沒有所有權的。對於有主物,我們要知道,有主物顧名思義它就是有主人的,它是有所有權的,因此,我們不能侵佔它的所有權。如果您仍有相關的疑問,歡迎透過本站諮詢相關的資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