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

1、沒有法律或者約定的根據;

2、一方取得財產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財產損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與損失人所遭受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對於不當得利的法律後果,需要區分得利人主觀心態。善意得利人需要返還現存利益,惡意得利人則需要返還所得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第九百八十六條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第九百八十七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給付不當得利

通說認爲,由於給付行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因此可以推論因給付行爲而產生的要求返還不當利益請權得。給付,是大陸法系債中的概念,是債權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是債權務共同指向的對象。這裏所說的給付是利益予,是指基於某種特定目的積極主動使他人利益增加行爲。給付可以法律,也可以是事實行爲。前者如免除債權人的務、也可以是事實行爲。前者如免除債權人的務、轉移物之所有權,後者如爲他人提供轉移物之所有權,後者如爲他人提供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不論給付是何種爲,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如果當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

不論給付是何種爲,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如果當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不論給付是何種爲,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的,如果當事人缺少爲給付行目的,就會構成沒有法律上原因,由此而產生受益取得利益構成不當得利,此時受損人可以要求行使給付返還請權。利益構成不當得,此時受損人可以要求行使給付返還請權。給付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設立的目就在於保護做出給付行爲人,使之有向無原因受益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

非給付不當得利

非給付不當得利,指基於給付以外的事由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包括人的行爲、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規定。

1.基於受益者的行爲。基於受益者的行爲而發生的不當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權益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受益者的行爲可以是事實行爲。也可以是法律行爲。

(1)無權處分他人之物。

(2)無權使用或消費他人之物。

(3)擅自出租或轉租他人之物。

(4)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人格權。

2.基於受損者行爲。這種不當得利以受損人爲他人之物支出費用最爲典型,如誤將他人的家畜爲自己的家畜飼養,誤以他人事務爲自己的事務而管理。

3.基於第三人行爲。基於第三人行爲的不當得利主要有:債務對債權的準佔有人(債權憑證持有人)清償,使債權消滅,致真正的債權人受到損失;債權的讓與人在讓與通知前,債務人對讓與人清償,致債權的受讓人有損害;第三人將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

4.基於法律規定。基於法律規定的不當得利,是指在一定事實或行爲發生時,法律不問當事人的意思,直接規定發生一定得利的效果。

5.基於事件。

在我國的不當得利的規定中,我們應當瞭解相關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內容和行使、不當得利的相關條件等法律法規的內容,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