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連帶債務的特點

不真正連帶債務的特點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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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連帶債務的特點是什麼


不真正連帶債務雖然也具有連帶債務的某些特性和功能,但其本質上是不同於連帶債務的。其中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不真正連帶債務中數個債務發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且不可能依合同發生。而連帶債務的發生基於同一原因,且多依合同而發生。

2、帶債務人之間不具有連帶關係,他們只是基於某些原因而對債權人付同一給付義務;債權人無權要求全部債務人同時履行給付義務。而連帶債務人的數個債務人之間開始就具有連帶關係,債權人有權請求連帶債務人的部分和全部對債務負全部給付義務。

3、不真正連帶債務人的數個債務不具有同一目的,各債務人僅對自己的債務付給付義務。而連帶債務人具有確保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共同目的,各連帶債務人對全部債務負共同履行義務。

綜上所述,合夥人針對企業欠款,應該一起承擔,如果某一個合夥人將債務還清,其他人的債務關係解除。當然這不是說其他合夥人就沒有責任了,償還連帶債務的一方針對超過償還部分,可以向其它合夥人索要。這就是連帶債務的內部效力。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