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錢後寫借條是合法的嗎?

一、先給錢後寫借條是合法的嗎?

先給錢後寫借條是合法的嗎?

1、先收款再打借條,還是先寫借條再借錢都是合法的,只要借條的形式、內容都合法,不算寫借條、借錢的行爲那個先那個後都是可以的。

2、借條寫清楚借款人、貸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額等基本事項即具備借條的基本構成要件;借條清楚、有效只是基本的要求。規範的借條能更有效的保護出借人的利益。

3、規範的書寫借條應該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寫借條全文並簽字,不要打印;

(2)借條內容表述準確,不要產生歧義;

(3)要求寫清借款時間、借款用途(用途應合法不得是用於賭博等違法用途)、利息約定、還款期限;

(4)貸款人交付錢款時,儘量不要現金交付,尤其是大額借款,要透過銀行匯款的方式進行,且對方的戶名和借款人一致; 如對方信用或還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擔保或保證人。

(5) 如果雙方需約定事項較多,可在書寫借條同時,簽訂借款合同,進行詳細約定。

二、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由於在現實生活之中,因借條無效導致債權人並不能將自己借出去的錢要回來的現象是時有發生的,故此對於公民來說,爲了使得自己的財產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可以選擇對方寫了借條,並判斷借條的效力之後,再決定是否將錢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