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房產抵押貸款條件

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週歲;
2.有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4.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爲,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銀行房產抵押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