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敘述本擔保和反擔保的區別

簡要敘述本擔保和反擔保的區別
律師解析:反擔保與擔保的區別主要爲:
1、被擔保的債權不同。
擔保所擔保的是主債權;
反擔保所擔保的是擔保人的追償權,即附延緩條件的未來債權。
2、當事人不同。
在擔保中,當事人雙方爲主債權的債權人和主債務人或第三人,擔保權人爲主債權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