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債權債務糾紛處理方法

一般的民間債務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債權人與債務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債權人自行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有能力償還債務而拒絕償還或有證據證明債務人轉移財產逃避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

民間債權債務糾紛處理方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