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人應何時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何時交付標的物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根據約定的交付方式確定交付時間
2、根據標的物的狀況或性質確定交付時間,標的物爲季節性產品,如農產品。水果等,則最遲應在季節的末尾交付。
3、根據標的物的用途確定交付時間,若標的物爲應時性物資,爲了供應節日市場之需,則應當於節日之前交付;若合同表明標的物供應於一個工程建設,則可依工程進度計劃確定交付時間。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出賣人應何時交付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