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軟件著作權侵權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軟件著作權的行爲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權人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透過下面內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瞭解。

什麼是軟件著作權侵權

一、侵犯他人軟件著作權的行爲有什麼?

1、剽竊。剽竊是指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發表、登記別人依法獲得並享有著作權的軟件。剽竊行爲主要表現在使用部分抄襲或者全部抄襲的方法,在別人有著作權的軟件上籤署自己的名字

2、非法複製。非法複製是指未經軟件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擅自把別人所擁有的軟件自行製作一份或多份的行爲。非法複製行爲主要表現爲盜版行爲,盜版此種侵權行爲是目前的市場上,最常見、也是最爲大衆所認識的侵犯他人軟件著作權的行爲,這種行爲直接搶佔了正版製作商的商業利潤以及市場份額,危害極大,也極爲明顯。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經軟件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又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對別人所擁有的軟件進行修改、演示、註釋、翻譯和應用的非法的使用行爲。例如,企業未經允許,在內部計算機的使用系統中安裝和應用別人的軟件;或者將別人的軟件經過擅自修改、註釋、翻譯過猴拿到市場上推廣、追求這些不合法的利益。

4、擅自許可他人使用。擅自許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經軟件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又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也沒有經過軟件擁有人的許可,將軟件學科第三人使用。這種情況通常表現在系統軟件、計算機硬件的分銷商、零售山、生產商爲了達到推銷自己生產、銷售的軟件或者硬件,沒有透過授權就在自己的硬件中預裝軟件或售賣系統軟件是搭送用戶軟件。

5、擅自轉讓。擅自轉讓是指未經軟件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又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也沒有經過軟件擁有人的許可,將軟件轉讓給其他人。一般表現在生產商剽竊別人的軟件後署自己的名後對外銷售或對外發表。這種侵權行爲具有非常大的侵害力同時也具有強大的隱蔽性。

二、侵犯他人軟件著作權有什麼後果?

1、行政責任。國家軟件著作權行政部門對侵權人進行沒收一切不合法利益所得或者進行罰款等處罰。

2、民事責任。由相關部門要求侵權人停止他的侵權行爲,並消除對軟件著作權所有人的影響、對軟件著作權所有人進行公開的道歉並賠償對軟件著作權所有人一定的損失。

3、刑事責任。軟件登記管理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如果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並且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行爲的,應該有司法機關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侵犯他人的軟件著作權是危害極大的侵權行爲。如果軟件著作權收到侵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有效的方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停止他人的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