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改變註冊商標就應被撤銷嗎?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是否應被撤銷就要按實際情況來處理;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成爲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一)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二)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三)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二、商標怎樣變更,商標變更流程是什麼?
想要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地址或者商標註冊的名義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項,有兩個途徑可以進行變更,分別是由申請人去到商標局的註冊大廳進行辦理;或者直接交給具有國家認證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處理。
申請人應該根據自己辦理的是商標註冊變更還是商標註冊人變更,具體情況來填寫相應的申請書:
(1)想要進行名義變更或者地址變更的情況,申請人就要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如果同時想要變更申請人的名義和地址,或者商標註冊人的名義或者地址,在填寫資料的時候只需要填寫一份申請書。
(2)想要對註冊商標進行刪減或者想要刪減相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對於這種情況,就應該填寫《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但是在填寫的時候不能限定商品或服務的範圍以及添加一些過度修飾的詞語。
(3)想要進行商標代理人變更的,就要填寫《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4)在填寫資料的時候,如果發現已經填好的資料上面出現了錯誤,想要更正的,不能直接在原件上面更正,而是要填寫《更正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這裏所提到的錯誤只能是申請書上面的文字錯誤,而不能是其他的一些錯誤。
綜合上面所說的,自行改變註冊商標不是一定就會被撤銷,只要在犯了錯了之後及時的處理,那麼就不會承擔起任何的法律責任,所以,變更商標是可以實施的行爲,但是一定要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處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