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可以嗎?

一、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可以嗎?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可以嗎?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是不可以的;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商標註冊人自行改變其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即屬於擅自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

對註冊商標作局部或較輕微的改動(如改變商標文字部分的字型,或在不改變圖回形主體的前提下對圖形部分作某些變動或增減等)的,屬於《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述的擅自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二、哪些纔算是自行改變註冊商標?

1、商標字型變動

針對用文字或是英文字母註冊成功的商標,在遞交申請之初,都會首先確定它的字型樣式,例如像是免費字型微軟雅黑、宋體、斜體、楷體等。如果企業後期肆意修改註冊商標字型,也算是屬於改動註冊商標。

2、商標顏色變動

與商標字型樣式變動相似,註冊商標的顏色變動,也是屬於私自修改註冊商標的舉動行爲之一。例如,原先是黑色的商標,企業爲了增加該商標的美觀度,在投入活動或是商品使用的過程中,將之變成橙色或是其他顏色等,都是屬於改變註冊商標。

3、商標樣式增減

除了商標顏色和字型的變動外,還有一種可能性便是商標樣式部分的增添和減少。例如在原本是註冊純文字或數字、字母的商標中,添加或減少一個文字或是數字、字母,亦或是在原本商標基礎上,增減一個圖形圖案之類,也都是屬於改變註冊商標的行爲。

4、商標樣式比例變動

商標樣式比例的變動也是極其的重要。一般來說,企業在使用商標過程中,法律中僅規定商標必須按照原先大小1:1的比例改變,若是企業突發奇想,將商標變成1:2的比例變動使用時,同樣也是屬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舉動。

5、註冊商標名義資訊變動

註冊商標資訊的變動,便包括了商標註冊申請人名義變動,商標註冊地址變動或者是其他註冊事項變動,同時過未遞交商標變更申請的企業,都是屬於擅自改變註冊商標。

綜合上面所說的,自行改變註冊商的行爲是嚴重的違反了我國的《商標法》,只要商標所有人實施了此行爲就會承擔起法律責任,嚴重者商標局是有權利撤銷註冊的商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處理,如果想要改變商標必須要向商標局重新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