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規定是什麼?

一、商標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規定是什麼?

商標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規定是什麼?

商標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規定是兩者完全不同,不正當競爭是對方在想同行業、相同領域、註冊與原商標持有人類似的商標來在相同市場進行銷售。商標侵權是模仿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來銷售相同產品。兩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當競爭是反不正當競爭法限制,商標事由商標法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爲。

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二、商標轉讓費是多少錢?

一般轉讓費用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的,但一份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費1000元。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轉讓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轉讓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三、商標轉讓需要多久的時間?

商標轉讓一般需要10-12個月的時間,根據目前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申請的審查進度,從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到批准轉讓申請的時間約爲10-12個月。在審查過程中,如果審查員認爲申請人需要說明或進一步提交材料,將辦理補正手續,每次補正時間約爲30個工作日,商標局應當自收到轉讓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發給《准予轉讓註冊商標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以下幾種情況轉讓行爲無效:

(一)商標註冊證失效。這類情況一般是指註冊商標有效期滿並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該註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註銷的商標;

(二)轉讓擅自改變了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註冊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註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註冊了的商標是可以轉讓的,轉讓費是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的,同時還要繳納1000元的申請轉讓費;商標轉讓一般需要10個月到12個月的時間完成轉讓。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可能有時候會存在着重疊的這種狀況,但是大多情況之下是不相同的,這也就意味着兩者所適用的法律以及具體的處理原則都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