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泄露商業祕密公司可以將其開除嗎

一、員工泄露商業祕密公司可以將其開除嗎?

員工泄露商業祕密公司可以將其開除嗎

員工泄露商業祕密公司可以將其開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爲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們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爲,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罪論處。

不管員工是故意還是無意泄露了公司的商業祕密,對於嚴重侵犯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員工,公司將其開除的決定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的影響特別嚴重的話,公司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