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知識產權侵權行爲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作品、發明、商標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爲主要體現在:
(一)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二)僞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三)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四)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五)爲侵權行爲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知識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祕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二、侵犯知識產權侵權有什麼罪名
(一)假冒註冊商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假冒專利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包括商標、商業祕密、發明、作品、還有其他的法律規定等。
這些都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部分,是不能私自使用的。
如果個人不經過同意的話,很可能會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那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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