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著作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一、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著作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著作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要創作了作品,且該作品符合法律規定,無論作者年齡大小以及精神狀態如何,均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二、作品滿足哪些條件才享有著作權?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透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複製性,即指可以透過印刷、複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複製方式以及複製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三、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權?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四、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爲。

綜上所述,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作品具有獨創性,可複製性和合法性的,其著作權自動受法律保護,在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當然不會因爲作者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就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透過法律規定也可以看出,著作權是從作品創作之後自動享有的,不需要專門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