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發明專利侵權?

一、怎樣確定發明專利侵權?

怎樣確定發明專利侵權?

專利侵權與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爲不同,具有侵權方式隱蔽、侵權人數衆多、侵權手段複雜等特性。因此,在準備起訴前,必須透過各種途徑,瞭解和查明侵權行爲的基本事實情況,譬如侵權產品的生產來源、銷售途徑、銷售地域和銷售數量、銷售價格等等,並應當注意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另外還應當及時、準確地弄清楚侵權行爲人是誰,即侵權產品的生產製造商、侵權產品的銷售供應商及侵權產品的直接銷售者或侵權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及進口者。對於侵權行爲及侵權行爲人的確認,可以透過公證購買的方式進行取證,這樣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證據的保全和證明效力。

二、發明專利侵權是如何判定的,主要有以下幾個:

1、折衷原則,對於發明專利來講,如果要進行大範圍的公開,必須要遵守公開權利要求書,因爲在公開權利要求書當中,對專利權保護的範圍有具體的規定。其二還有多餘指定原則,什麼是多餘指定原則呢?其主要講的是發明專利有關輔保護範圍除外,主要針對發發明專利核心部分進行相應覈實侵權。

2、等同原則,等同原則講的是專利技術有一樣是相同的或者是其中包含類似的專利技術侵權項;這也是發明專利覈實是否侵權的重要表現之一;還有相同原則,指的是專利技術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產生的專利侵權;

3、禁止反悔原則,發明專利禁止反悔原則重點是侵權什麼問題,侵權人就需要回應什麼問題,而不是一味的反悔,沒有或者是指向不一致的解釋;有關發明專利侵權的問題還是需要給專門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個人辦理可能專業度不夠或者對知識產權法規知識一片空白。

三、發明專利侵權如何賠償?

《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該條規定了三種專利侵權賠償的計算方式:

1、被侵權人因侵權受到的損失。

2、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收益。

3、按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又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即法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