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只要對方實施的已經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就是侵權。包括以下幾種:
1.字面侵權。即僅從字面上分析比較就可以認定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相同,連技術特徵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必要技術特徵完全相同。所謂完全相同,是指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相比,其專利權利要求書要求保護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均被侵權物的技術特徵所覆蓋,在侵權物中可以找到每一個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
3.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技術特徵使用的是上位概念。侵權物中出現的技術特徵則是上位概念下的具體概念,亦屬於技術特徵相同。
4.侵權物的技術特徵數量多於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相比,不僅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而且還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爲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專利侵權的判斷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