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好的勞動合同不見了咋辦

簽好的勞動合同不見了咋辦

一、簽好的勞動合同不見了咋辦

勞動合同簽訂時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單位一份,勞動都留存一份。員工的勞動合同不見了,可以請求複製公司留存的合同文字,並加蓋公司的印章;如果公司向勞動行政部門辦理了合同的備案手續的,員工還可以申請複製勞動行政部門儲存的合同文字,並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需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1. 行政責任方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2.民事責任方面,《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勞動者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勞動者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體現爲民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即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享有單方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也是監督用人單位正確用工,規範用工的工具。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分爲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兩種維權途徑對應不同的法律後果,勞動者要結合維權目的選擇恰當的維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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