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怎樣勞動仲裁討回經濟補償?

一、員工怎樣勞動仲裁討回經濟補償?

員工怎樣勞動仲裁討回經濟補償?

需要向仲裁機構提交申請書,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討回經濟補償了,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提交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內容包括: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聯繫電話;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1)申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被訴人法人註冊登記資料原件(此資料可到企業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明;

4、其他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及證據清單。

5、如果需委託代理人,應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一份。授權委託書應寫明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委託權限如果包括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委託人必須逐項列明。

二、勞動爭議仲裁庭由什麼組成?

1、勞動爭議仲裁庭是由仲裁員組成的,非仲裁員即使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資格,如律師、法官等,也不能參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

2、勞動爭議仲裁庭的組成需經過一定的程序。它的組成程序是立案審批表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其辦事機構審查透過,自立案之日起7日內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庭,案件審理結束後結案審批表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批,從結案審批表審批透過之日起仲裁庭即自行解散。

3、勞動爭議仲裁庭是非常設性辦案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庭是根據不同案件有針對性地組成的,代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行使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權,因此它是一個臨時性的機構,簡言之,是“一案一庭、有案即有庭”。

勞動者向仲裁庭提交申請書,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討回經濟補償,勞動爭議仲裁庭是由仲裁員組成的,一般情況下,有三個仲裁員共同參與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在裁決過程中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勞動爭議仲裁庭組成是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要報請勞動爭議委員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