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是否屬於勞動爭議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泄漏商業祕密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就屬於法律中因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就屬於勞動爭議範疇,這樣就可以進行勞動爭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員工的保密義務主要有哪些
一般來說員工的保密義務有以下幾項: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泄露公司的保密資訊,如果公司承諾不泄露屬於他人的保密資訊,員工也不得泄露該保密資訊;
2、得以任何形式將公司的商業祕密泄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對外承諾不泄露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則員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確使用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不得在履行職務之我使用這些保密資訊。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爲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如果泄漏商業祕密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的話那麼就是屬於勞動爭議了,那樣的話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去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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