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資制每天可以加班幾小時?

綜合工資制每天可以加班幾小時?

一、綜合工資制每天可以加班幾小時?

1、綜合工資制每天可以加班1.2小時左右。

綜合工時制度下:無論勞動者平時工作時間數爲多少,只要在一個綜合工時計算週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準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即不視爲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爲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單位不支付加班費怎麼辦?

單位不給加班工資,勞動者可以選擇協商、調節、以及投訴、勞動仲裁等的辦法。

1、協商。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一般來說,如果單位不願支付,協商無法取得效果的。

2、調解。有權調解的部門有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地域性調解組織。

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時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審理終結。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實行兩審終審制。

單位若是因爲生產等的需要,可以安排職員加班,加班的職員無疑可以獲得相應數額的加班費。需要注意的是,加班的時長是有法律限制的,單位安排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時間,否則違法的單位可能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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