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迫員工自動離職是不是合法

公司強迫員工自動離職是不是合法

一、公司強迫員工自動離職是不是合法

不合法。公司侵犯勞動者權益,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單方面調整勞動者崗位,降低勞動者待遇,強迫員工辭職,是違法的。如果員工認爲公司的非法安排或不合理待遇,員工可以拒絕接受,也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但要及時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只要不符合上述條件,公司不能隨便辭退勞動者。

二、哪些情況辭職員工有補償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主要看辭職的理由:如果員工是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如果員工是因公司存在以下幾種違法行爲而提出辭職的,那麼公司就應支付經濟補償,違法行爲主要有: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員工如果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是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的話,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自己離職就是屬於合法的。如果員工並沒有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自己離職就是不合法的了。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