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臨時工辭退福利有哪些

對於臨時工辭退福利有哪些

一、對於臨時工辭退福利有哪些?

法律制度中沒有臨時工的概念,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可以可以依法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臨時工可以被認定爲勞動關係嗎?

臨時工可以被認定爲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認定標準是: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三、被公司違法辭退賠償金怎麼計算?

被公司違法辭退,賠償金按照補償金的雙倍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結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勞動關係是有法定認定標準的,如果員工和勞動者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公司業務組成部分,且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也適用於勞動者,所謂的臨時工就是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要跟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