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半年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有賠償嗎?

幹了半年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有賠償嗎?

一、幹了半年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有賠償嗎?

幹了半年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有賠償,上班半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同時主張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爲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在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已經有半年的時間,但是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是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所導致的,這個時候是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的。實在不行的,再透過勞動仲裁或者是透過勞動訴訟的方式要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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