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隨着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普遍願意選擇更爲舒適便利的出行方式,道路上越來越多的是汽車與電動車等各式各樣的交通工具,那麼,交通事故必然也隨之越來越多。如果我們遇到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本站網將在本文中爲廣大讀者提供一套最爲普遍使用的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一、交通事故程度的判定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爲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爲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並不罕見,甚至於你我上班途中,每隔幾天便能見到幾起。沒有人願意交通事故降臨到自己身上,輕則帶來麻煩與不便利、耽擱時間,重則可能致傷殘甚至致死。既然有些事情不可避免,那我們就應該掌握應對事故的辦法。本文告訴了我們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韶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