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商業險車輛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商業險車輛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一、交通事故商業險車輛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1、如果機動車一方投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則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投保交強險,只是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則在三者險責任限額內確定實際應該承擔的保險賠償金額。

2、受害人的損失,未超過機動車一方應該承擔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則機動車一方實際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其絕對免賠率(限於未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情形)應按《機動商業險條款》確定爲20%,保險公司應承擔的賠償額爲受害人的損失的80%;

如果機動車一方實際賠償額等於(或接近於)受害人損失額的50%,則絕對免賠率應按同等責任確定爲10%,保險公司應承擔的賠償額爲受害人的損失的50%(。其餘情況依次類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保險公司理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報案

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投保人應儘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二)勘驗

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先搶救傷者,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鑑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鑑定,然後做出認定書。

(三)辦理理賠手續

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四)簽字

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爲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並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後,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爲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鑑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並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後,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並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大部分的車輛都是需要購買交強險的,且由於目前交通事故的發生比較頻繁,有些公民在購買車輛之後,除了給車輛購買強險之外,還會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購買商業保險。這樣的話,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是比較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