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是什麼?

深圳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是什麼?

深圳作爲現代化的大都市,人口繁多,道路也是錯綜複雜,交通事故發生率一直都是居高不下,大部分人爲了避免麻煩都會選擇私了,那麼深圳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小編將帶來具體的內容。

深圳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一、追尾事故:

A車全責在相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發生追尾事故,後方車輛要負全部責任。

二、倒車溜車:

A車全責在正常行駛狀態下,前方車輛無故倒車造成事故的,責任全部要由前車承擔。

三、越線超車:

A車全責中心黃色雙實線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一旦車輛因超車越線發生事故就要負責全部責任。黃色虛線可以併線,調換車道,但一旦因超車越線發生事故就將負全部責任。

四、開關車門未排查周圍情況:

A車全責開啟車門未排查周圍情況,開車門一方要負事故全部責任。

五、掉頭未讓行:

A車全責掉頭車輛未讓對面直行車,造成事故要由掉頭車輛承擔全部責任。

六、駛入專用車道:

A車全責未按規定時間駛入專用車道,造成事故的要負全部責任。

七、變更車道:

A車全責變更車道與正常車道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要負全部責任。

八、未遇到障礙的車輛未讓行:

A車全責未遇到障礙的車輛未讓遇到障礙的車,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礙的車承擔全部責任。

九、會車時超車:

A車全責會車時超車,與對面車輛造成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交叉路口超車:

A車全責交叉路口超車造成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進出或穿越道路的車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道路時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進出或穿越道路的車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道路時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進環島車輛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環島車輛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進環島車輛未讓行:

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環島車輛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有燈路口未讓先被放行的車:

A車全責有燈路口未讓先被放行的車,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無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

A車全責無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無信號燈路口未讓右側的車輛:

A車全責無信號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無信號燈路口右轉車輛未讓左轉車:

A車全責無信號燈路口右轉車輛未讓左轉車,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六、有信號燈的路口右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

A車全責有信號燈的路口右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七、有信號燈的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

A車全責有信號燈的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八、右側超車:

A車全責右側超車發生事故,超車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九、超越左轉彎與掉頭車輛:

A車全責超越左轉彎與掉頭車輛發生事故,超車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二十、提出複覈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注意: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以上就是各種情況下的深圳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具體標準了,大部分大家都是知道的,其中特別應該注意的是會車交叉路口不能超車,有燈路口,環島以及遇到障礙車輛時要讓行,下車時要注意周圍環境,其實只要大家都文明出行,文明禮讓,交通事故就會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