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

深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勘驗,並進行責任的認定,雖然在國家這個大環境裏面總的標準是一樣的,但是每個地方可以進行更加具體的規定,那麼深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小編365爲大家介紹。

一、深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追尾事故:A車全責在相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發生追尾事故,後方車輛要負全部責任。

倒車溜車:A車全責在正常行駛狀態下,前方車輛無故倒車造成事故的,責任全部要由前車承擔。

越線超車:A車全責中心黃色雙實線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一旦車輛因超車越線發生事故就要負責全部責任。黃色虛線可以併線,調換車道,但一旦因超車越線發生事故就將負全部責任。

開關車門未排查周圍情況:A車全責開啟車門未排查周圍情況,開車門一方要負事故全部責任。

掉頭未讓行:A車全責掉頭車輛未讓對面直行車,造成事故要由掉頭車輛承擔全部責任。

駛入專用車道:A車全責未按規定時間駛入專用車道,造成事故的要負全部責任。

變更車道:A車全責變更車道與正常車道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要負全部責任。

未遇到障礙的車輛未讓行:A車全責未遇到障礙的車輛未讓遇到障礙的車,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礙的車承擔全部責任。

會車時超車:A車全責會車時超車,與對面車輛造成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

交叉路口超車:A車全責交叉路口超車造成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進出或穿越道路的車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道路時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進出或穿越道路的車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道路時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進環島車輛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環島車輛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進環島車輛未讓行:A車全責進出或穿越環島車輛未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有燈路口未讓先被放行的車:A車全責有燈路口未讓先被放行的車,要承擔全部責任。

無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A車全責無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無信號燈路口未讓右側的車輛:A車全責無信號燈路口未按提示標誌讓行,要承擔全部責任。

無信號燈路口右轉車輛未讓左轉車:A車全責無信號燈路口右轉車輛未讓左轉車,要承擔全部責任。

有信號燈的路口右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A車全責有信號燈的路口右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有信號燈的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A車全責有信號燈的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的放行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右側超車:A車全責右側超車發生事故,超車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超越左轉彎與掉頭車輛:A車全責超越左轉彎與掉頭車輛發生事故,超車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

 二、提出複覈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注意: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三、認定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 注意事項

(1)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2)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3)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上文就是深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相關內容,從上文我們可以知道深圳市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標準更加細化,對超車,追尾事故,倒車以及燈光引起的交通事故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當然如果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在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複覈。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邯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