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次怎麼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次怎麼分?

隨着社會的發展,道路上車多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有時可以私了,如果選擇報警,等交警檢視現場後會對事故進行責任的認定,哪一方是主要責任哪一方爲次要責任等等。那麼交通事故責任的分類有哪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次怎麼分呢?下面本站爲您解答問題。

一、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爲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分類

交通事故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因此當遇到交通事故,可以學習瞭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次怎麼分”這類問題,交警對事故的處理也會根據現場情況按照對應的交通法規進行責任認定,最後通知你去交警部門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對事故責任認定書裏的判定存在不同的意見,可以申請提出複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