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是怎樣規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是怎樣規定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是怎樣規定的

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上,車輛未按下列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

(1)車行道寬度在14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3.5米以內的路面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行駛;

(2)車行道寬度超過10米,不足14米的,機動車未在中間7米的路面內行駛,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其餘路面內行駛;

(3)車行道寬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1.5米(人力或加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殘疾人專車在兩側2.2米內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內行駛;

(4)車行道寬度不足6米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邊順序行駛。

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1米內)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向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

4、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受阻駛入機動車道,隨後行駛的機動車未避讓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非機動車在機動車臨近時駛入機動車道誘發事故的,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5、機動車行經無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車行道未避讓誘發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事發附近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的,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6、有機非隔離的道路上,機動車駕駛人因嚴重疏忽,追尾撞擊機動車道內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夜間可以調整爲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7、非機動車行經公交車站(站牌左右30米範圍內),與上下車乘客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乘客急奔上下車的,乘客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公交車未靠邊停車與事故有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次要責任;

8、在路段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無行人信號燈),與正常過馬路的行人發生事故的,機動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行人偏離人行橫道或有其他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機動車應按照我國的交通法規進行駕駛,駕駛時照顧行人的安全。特別是在路口、紅綠燈、斑馬線處,優先照顧行人的安全。非機動車和行人也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交通,一旦發生交通違法事故時,我國的交通管理部門對這類交通案件進行處理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