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幾對關係的區分,以及認定原則是什麼

如何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幾對關係的區分,以及認定原則是什麼

在交通事故中路權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行爲責任原則、安全原則和結果責任原則是認定應掌握行爲。

(1)路權原則

在交通原則中,各個車道的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是保證交通安全的重要原則。在現代社會的交通設施中,所有的參與者都分配好了自己的通行路線,行人、各種類型的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需要按照各自的路線行駛。

(2)因果關係原則

交通責任事故的判定在我國有着明確的標準,跟我我國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交通事故的處理,對哪些行爲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起到了作用一定要確認才行,而且在交通事故中行爲人的行爲作用的大小也要有明確的劃分,並且只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有着直接因素的行爲纔會被判定爲有效

(3)行爲責任原則

在交通事故中,只有他其中的一些主動行爲造成了這場事故的發生,他才需要對這場交通事故負有責任,要是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沒有實行任何行爲,那麼就可以判定當事人不需要對這場交通事故負擔責任。如何確定當事人的行爲在事故中所起到的重要程度,這就需要透過交通事故認定來明確責任的劃分,並且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過程中,當事人的行爲一定要如實的進行表述,切記不可進行虛假瞞報,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擔的相關責任等問題也不需要在表述中考慮。

(4)安全原則

1、合理避讓原則。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種,交通參與者在行使自己的通行權時,如果自己的合法通行權受到他人的侵犯,一定要做到合理的避讓,主動的去維護交通安全。那麼要是遇到了交通事故,雙方的行爲對事故的責任應該怎麼明確呢?劃分事故的責任,首先要確定哪一方違反了交通規則,然後在分析如何對另一方進行處置,再以事故發生時雙方是否盡到了安全義務來衡量雙方行爲的作用並劃分責任。

2、合理操作原則。如果交通參與者在在交通執行中,爲了保證交通安全,一些法律法規沒有禁止但是可能存在危險隱患的行爲應當主動予以杜絕。如果實施了上述行爲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應負事故責任。

(5)結果責任原則。

若行爲人沒有直接導致交通事故,但對交通事故的後果有着嚴重的影響,這時行爲人也應該對該事故負責,這就是結果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