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經過戶但合同不成立的如何處理?

一、房屋已經過戶但合同不成立的如何處理?

房屋已經過戶但合同不成立的如何處理?

沒有法律效力,合同一旦被確認爲無效,合同自始不成立,過戶登記行爲也是無效的,依據我國物權法規定,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但是有權要求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房產過戶是一種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主要是透過購買、繼承、贈與等方式得到的房產。主要辦理機構是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房屋過戶有多種形式,其中包括二手房和新房過戶、繼承房產和贈與房產過戶等。

房屋過戶的流程如下:

1、房屋過戶直接由雙方經手,不透過中介的方式過戶,需要雙方當事人都要當場,如果雙方當事人已婚,夫妻二人都要到場,就算房產證上只有一個名字,最後過戶的證明檔案上也要簽上兩人的名字。如果是法人購買私人房屋,還要提供法人營業,並且在後面簽字加蓋公章。

2、攜帶上材料去房屋管理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審覈透過後,填寫表格,表格中重要的是存量合同,該合同的錢款要和買賣合同中的一致,要確認無誤。

3、房屋管理登記中心審覈透過後,通知雙方當事人並給出書面通知,通知上面寫着交易需要交納的稅金數目和日期,在15天之內交納稅金。

4、交納稅金之後,就可以去房屋管理登記中心領取過戶證明,整個房屋過戶就生效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去房屋產權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果委託其他人,要委託人攜帶授權委託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有婚姻關係,要出具婚姻證。

2、房產證、土地證明材料。

3、行政機構決定的書面材料,例如買賣合同、遺囑證明、繼承檔案、房產贈與檔案。

4、競拍招標方式獲得房產,提供中標合同和招標書、拍賣確認書等。

5、透過拆遷獲得房產,提供政府發放的法律檔案。

6、房產和他人共同擁有的,需得到共同人的首肯,出具證明材料。

因此在買賣房屋時,對於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先確定它的效力,確定之後再去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等工作。雙方在房屋買賣時簽訂了合同,在簽訂合同後雙方也進行房屋過戶,但是,購房者再拿出合同來看,發現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認定是這份合同無效,此時是需要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