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給原房主的程序是什麼?

一、 房子過戶給原房主的程序是什麼?

房子過戶給原房主的程序是什麼?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房產買賣雙方經過接洽商談,對所買賣房產的位於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格達到一致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定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

房產買賣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請求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檢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查詢,並由評價人員對買賣的房產進行評價。

3、立契過戶

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和採購對象,按批閱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閱同意後,經辦人將告訴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買賣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別的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4、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

房子買賣雙方經房地產買賣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買賣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子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搬運掛號,交換新的房產證。

二、房子贈予過戶的材料要哪些?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贈與協議公證書原件,或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的書面檔案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6)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二份;

(7)已購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及補交房屋差價(標準價、優惠價公有住房)證明;

(8)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的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

(9)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10)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幢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檔案。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的房子過戶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房子過戶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實際約定的情況進行協商一致,但最後的相關程序是需要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來進行審查處理的, 必須提交相關材料,並在合法有效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