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原房主不交房

房子過戶原房主不交房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子沒過戶原房主死了起訴誰?

可以起訴房產繼承人。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由被告購得,但是,根據法院的調查,可以認定涉案房屋的購買使用了被繼承人生前取得的回遷樓指標,該指標系被繼承人的拆遷利益,具有個人屬性,所以,被告主張涉案房屋系其個人財產並無法律依據,法院不能支援該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