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能不能強行收回房屋

房主能不能強行收回房屋
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的,構成違約。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房主是不能強行收回房屋的,此種行爲構成違約。但是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且解除合同通知已送達承租人或者租賃合同期滿終止的,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不再續租。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隨意解除或者變更合同。同時,現在是法制時代,不建議強行收回房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其搬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爲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