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嗎

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業主因未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違反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作爲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對違約的業主督促其交納,或者透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可以斷水斷電。加之,業主供水供電是分別與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簽訂供水供電協議,交納相關費用來獲取的。它和業主要交納的物業服務費是兩碼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5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簽訂合同,向供水、供電公司繳納了相應的費用的,供水、供電公司就應該供水、供電。物業公司不是供水、供電的合同當事人,其無權擅自中斷對業主供水、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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