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跑路了房產證還能辦嗎?

房產證沒辦開發商跑了,購房業主可以去當地政府反映維權的。

開發商跑路了房產證還能辦嗎?

1、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

2、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準,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開發商因爲在開發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爲,比如未全額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沒有按照規劃進行施工建設,竣工驗收房屋質量不合格等問題無法解決,導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進行房屋初始登記,因而開發商無法取得大產權證,從而也無法爲購房人辦理小產權證。還有一些開發商因爲管理混亂,經營虧損,官司纏身,瀕臨倒閉,雖然沒有被註銷,但是已是人去樓空,難覓蹤跡。在沒有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情況下購房人也無法辦理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

一般而言,開發商如果跑路的話,房產證是沒有的,因爲房產證是要等房屋交付之後纔會有的一項證,如果開發商已經跑路的話,可以進行報警或者向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給予自己一定的賠償,並且要求退款自己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