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提前還款違約金怎麼算

因爲每個銀行的規定都不一樣,具體需看跟銀行簽訂的貸款協議是如何約定的。

房貸提前還款違約金怎麼算

法律依據:《支付結算辦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承付。付款人開戶銀行收到託收憑證及其附件後,應當及時通知付款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與付款人簽訂協議,採取付款人來行自取、派人送達、對距離較遠的付款人郵寄等。付款人應在承付期內審查覈對,安排資金。
承付貨款分爲驗單付款和驗貨付款兩種,由收付雙方商量選用,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一)驗單付款。驗單付款的承付期爲3天,從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內遇法定休假日順延)。
付款人在承付期內,未向銀行表示拒絕付款,銀行即視作承付,並在承付期滿的次日(法定休假日順延)上午銀行開始營業時,將款項主動從付款人的帳戶內付出,按照收款人指定的劃款方式,劃給收款人。
(二)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付款人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對收付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並在託收憑證上註明驗貨付款期限的,銀行從其規定。
付款人收到提貨通知後,應即向銀行交驗提貨通知。付款人在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起10天內,未收到提貨通知的,應在第10天將貨物尚未到達的情況通知銀行。在第10天付款人沒有通知銀行的,銀行即視作已經驗貨,於10天期滿的次日上午銀行開始營業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在第10天付款人通知銀行貨物未到,而以後收到提貨通知沒有及時送交銀行,銀行仍按10天期滿的次日作爲劃款日期,並按超過的天數,計扣逾期付款賠償金。
採用驗貨付款的,收款人必須在託收憑證上加蓋明顯的“驗貨付款”字樣戳記。託收憑證未註明驗貨付款,經付款人提出合同證明是驗貨付款的,銀行可按驗貨付款處理。
(三)不論驗單付款還是驗貨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內提前向銀行表示承付,並通知銀行提前付款,銀行應立即辦理劃款;因商品的價格、數量或金額變動,付款人應多承付款項的,須在承付期內向銀行提出書面通知,銀行據以隨同當次託收款項劃給收款人。
付款人不得在承付貨款中,扣抵其他款項或以前託收的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