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還有效嗎

出租人死亡租賃合同還可以繼續有效的,一般在租賃期間,出租合同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受法律保護。出租人死亡並不影響原租賃合同的效力。當出租人的繼承人繼承房屋時,繼承人就自動成爲新的產權人,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繼承人無權收回房屋。這主要是爲了保護承租人的利益,保持穩定的租賃關係,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還有效嗎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