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被抵押承租人能否繼續承租

要看情況。根據《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租賃房屋被抵押承租人能否繼續承租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