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繼承是否繳契稅

土地使用權繼承是否繳契稅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但是一定要有土地使用證,那麼繼承土地使用權免契稅嗎,如果需要徵稅那麼需要交什麼稅呢,遺囑繼承房屋是否徵稅要分兩種情況來確定,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繼承土地使用權免契稅嗎”的內容爲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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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繼承問題?

  土地使用權的繼承,參照我國《土地承包法》結合我國的《繼承法》確定:  
1,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以遺囑爲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2,關於分配原則以及繼承範圍,參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3,如果發生爭議,可以請第三人調解,或者起訴;  
4,被繼承人承包期限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到期後由村裏收回重新發包。  
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國大陸的農村推行的一項重要的改革,是農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轉折,也是現行中國大陸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  
2,“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大陸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於農村改革,農村改革的標誌爲“包產到戶(分田到戶)”即後來被稱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俗稱“大包乾”)。  
二,農村土地流轉:  
1,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透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爲;  
2,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透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  
3,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