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攬合同與勞務分包合同

個人承攬合同與勞務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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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字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檔案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建築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7、建築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檔案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