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的承攬人有什麼義務

承攬合同中的承攬人的主要義務是:依約定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並交付相應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對標的物意外滅失或工作條件意外惡化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承攬合同的承攬人有什麼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