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人的責任:主要是按照指定人的要求完成承攬工作,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保證承攬工作的質量標準。同時如果承攬工作存在問題,需及時向指定人說明溝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