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應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責任

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應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承攬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工作成果的,應當償付違約金。

2、遲延交付的責任

承攬人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交付工作成果的,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並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支付相應的利息。承攬人償付違約金後,還應當繼續履行債務或者賠償損失。

3、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定作人接受該工作成果的,應當按質論價,減少報酬;定作人不同意接受該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應當按定作人的要求修理、重作,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賠償給定作人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