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書屬於勞動糾紛嗎

聘書屬於勞動糾紛嗎
聘書是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因此只要聘書內容具備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則聘書屬於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