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和行紀合同有哪些區別

居間和行紀合同有哪些區別
居間和行紀合同有哪些區別
居間合同和行紀合同有以下這些區別:
一、含義不同
1、行紀合同又稱“信託合同”,是指行紀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爲其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酬金的協議
2、居間合同,又稱“中介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根據委託人的要求爲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而委託人須向居間人給付約定報酬的協議。
二、特點不同
1、行紀合同的特點: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辦理行紀事務,其行爲直接爲自己設定權利義務,其行爲後果也由自己承擔,行紀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其購銷取得的財產歸委託人所有;行紀合同只能是有償合同。
2、居間合同其合同標的不是法律行爲,而是介紹訂約的勞務;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個訂立的合同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間媒介人;它是有償合同,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產生有效結果時纔可請求報酬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