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消費不給退如何解決,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成年消費不給退如何解決,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成年消費不給退如何解決,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成年人超額消費,未經家長追認屬於無效行爲,商家應當退款,協商不成,家長可以向消協投訴。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爲能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購買一些學習、生活用品等小額消費行爲是有效的;
但是瞞着家長購買價值上千元的大宗物品,與其年齡、能力不相適應,並不能獨立實施這樣的民事法律行爲(消費行爲),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
未成年人的超額消費行爲,在家長拒絕追認的情況下,屬於無效行爲,應當進行退貨退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